我校2015级民商法专业硕士研究生马然在最高人民法院第二批法律实习生工作总结中获评“优秀法律实习生”。
“法律实习生制度”是最高人民法院为加强与法律院校交流合作,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面向全国高等法律院校和法律研究机构接收法律实习生的制度。第二批法律实习生是从全国79所院校的150余名研究生中层层遴选,最终接收了41所院校的55名实习生,我校马然同学成功入选,进入民四庭实习。实习期间,马然同学工作表现突出,成绩显著,庭内领导和指导老师均给予较高的评价,获得“优秀法律实习生”称号。
目前,最高人民法院第三批法律实习生报名推荐工作已经开始。